第4期
簡訊:
副省長黃彥蓉視察廣元考點
6月28日上午12時,副校長黃彥蓉在市委書記羅強、市長馬華、副市長趙愛武等領導陪同下來到廣元中學考察高考考點準備情況。
是時,驕陽似火,大地如炙。黃省長一行步履匆匆地走進近完工的足球場板房區(qū),認真聽取援建方的浙建集團負責人和學校領導的介紹,詳細了解高考時學生的清熱、解暑、降溫、防雨、防雷、防余震、入場、撤離等各方面的準備情況,對市政府、市教育局、市招生辦周密細致的安排布置表示滿意。黃省長要求市領導和學校負責人,要求切實關懷學生,確保延期考區(qū)的學生將地震災害帶來的損失降到最低。黃省長還十分關心板房搭建的各項技術指標,如考場面積、高差、隔離墻厚度、房屋結構等,浙江建設投資集團余宏經(jīng)理一一詳細作了解答。黃省長對浙江方對廣場的對口支援表示衷心感謝,高度評價浙江同志慷慨熱情的奉獻精神。
黃彥蓉省長還走進廣元中學的帳篷教室,和學生張文良、王彥斌、趙小嵐親切交談,詢問同學們學習生活和高考準備情況,勉勵同學們發(fā)揚抗震救災精神,向抗震救災英雄少年學習,堅定、堅韌、堅持,不辜負政府和人民的關懷,不辜負家長的厚愛,絕不向困難低頭,保持革命的樂觀主義精神,在高考中取得優(yōu)異成績,到高校深造后,將來為國家作出自己的貢獻。她還親切地囑付同學們,希望轉告其他同學:一定要科學安排最后幾天的復習;一定要把抗震救災的精神帶到高考中去,把這個夏天與災難抗爭中凝聚起來精神財富作為一生不斷前進的動力;一定要注意衛(wèi)生,保證健康,防感冒、防中暑、防腸道疾病。黃省長最后和幾位同學親切握手告別。
中午,黃彥蓉副省長和隨行人員一起,在廣元中學的“帳篷食堂”與師生一起共進午餐。
浙江援建廣元中學活動板房竣工驗收
6月30日上午,浙江建設投資集團、廣元市宏圖公司、廣元中學、市建設局、市教育局、市消防支隊、市電業(yè)局、市氣象局有關負責人在廣元中學召開會議,對浙江援建廣元中學的活動板房進行峻工驗收。
驗收會聽取了浙建集團負責人關于板房搭建的施工過程和驗收資料情況的匯報。與會人員冒雨到廣元中學三個校區(qū)活動板房現(xiàn)場進行了檢查與驗收。
在總結會上,市級各部門就本部門管理的部分發(fā)表了意見,大家一致認為,浙建集團在工期緊、任務重的情況下,搭建的板房質量高,配套齊,考慮充分,各部門在移交表上簽了字。
浙建集團在廣元中學搭建活動板房的過程中,冒高溫酷暑,頂著狂風暴雨等惡劣天氣,晴天搶著干,雨天頂著干,晚上加班干,其間很多情節(jié)感動著廣元中學的師生,學生自發(fā)地為安裝工人送水,食堂專門熬了綠豆湯為工人解暑,他們的高度負責精神和無私奉獻精神將隨著他們的作品而留在廣元中學。
廣元中學的活動板房因用于高考,受到各方面的高度重視,副省長黃彥蓉、市委書記羅強、市長馬華、副市長趙愛武、省教廳廳長涂文濤、副廳長姜樹林、省建設廳廳長楊洪波、浙江援建總指揮張屹等領導多次現(xiàn)場檢查。
簽字后,廣元中學向浙建集團贈送了錦旗、圖片集、光碟和畫冊。
張寧校長作了深情答謝!
近期主要工作:
1、6月27日,廣元中學抗震救災工作領導小組召開工作會,專題研究備考工作,會議要求各處室、各年級、全體教職工要有高度的責任感和主人翁精神,進一步做好高考服務工作,優(yōu)化考試環(huán)境,確保大災之年高考萬無一失。
2、6月28日,學校購置滅火器170具,每間板房考室外安裝2具。
3、6月29日,學校黨委召開慶七一暨抗震救災表彰會。會上,成立廣元中學抗震救災黨員突擊隊,組織全體黨員打掃板房教室衛(wèi)生。后服中心組織有關人員向考生發(fā)放了礦泉水、風油精、霍香正氣水、濕紙巾等。
4、學校購置電扇180臺,保證每間考室、裝訂室、考生休息室,安裝2臺。學校落實車輛的調(diào)度,保證高三班主任和高考試卷的接送,與公交公司協(xié)調(diào),組織車輛接送考生到考點。
5、7月1日,召開考務培訓會,張掛警示語、舉報箱,公示舉報電話,布置考場、考室。高三年級安排了學生自主復習,學校購窗簾布188米,保證了校本部每個考室安裝4米窗簾布。
6、7月2日,后服中心向住校生發(fā)放高考期間學生就餐免費券。高三年級向考生發(fā)放準考證,組織考生熟悉考場。
7、高度重視畢業(yè)班后期管理,7月3—4日組織高考;7月4—5日,組織高三學生參加英語口試和捐教材、捐床上用品的活動;7月6日—7日,組織藝體考生回南校區(qū)一次性填報本專科志愿。已報名的軍校和國防生交政審表;7月7日學校組織保送生參加考試,7月8日組織閱卷,7月9日公布預錄名單;7月10日組織報考軍校和國防生的考生交政審表;高三7月10日后,藝尖、體尖生在家長帶領下參加專業(yè)測試。
8、高2009級、高2010級提前復課。搬遷和安排工作年級負責,處室配合。
9、校本部區(qū)域清場要有時刻表,政教處負責,各校區(qū)設施管理和移交按校長會的分工落實。
10、危房拆除和加固要按計劃依法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