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補考措施,推進課改工作
國家教育部和省教廳的相關文件規(guī)定:從2010年9月1日入學的高中一年級起,普通高中通過學分描述學生的課程修習狀況;學生每學年在每個學習領域都必須獲得一定的學分;考核成績分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級,考核成績不合格的,應進行補考;學校還應將學生的修習過程情況納入模塊考核的內容。因此,參加這次補考的學生由兩部分構成:一是,模塊修習考核筆試不合格者;二是,模塊修習過程不合格者,如學時沒達到規(guī)定要求、筆試作弊等。
在此之前,學校按文件規(guī)定首先書面通知了未能獲得學分的學生;然后對學生提出的學分認定復核申請進行了復核,并將復核結果書面通知了學生本人。經過復核,有六位學生獲得了學分,不參加補考。
這次補考工作,對課改年級的師生都是一次極大的觸動。師生們普遍認識到以前那些重視學習結果、輕視學習過程,重視國家統(tǒng)考、輕視平時考試等舊觀念與課改要求是相抵觸的,已經不能適應于形勢的發(fā)展;更新教與學的觀念,改進教與學的方式已迫在眉睫。